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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质防火门启用新标准 |
本报讯:根据公安部消防产品评定中心的规定,目前实施的钢质防火门、木质防火门标准使用至2008年12月31日止,从2009年1月1日起按GB12955-2008防火门标准执行。7月底,群升集团门业事业部技术部的斯纪孝工程师与生产厂长徐忠建、工程部经理董学锋一行,参加了公安部消防产品评定中心召集的防火门标准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宣贯会。会议的主要内容为原钢质防火门、木质防火门标准使用至2008年12月31日止,从2009年1月1日起按GB12955-2008防火门标准执行。原型式认证证书使用至2009年4月30日止,如是4月30日前到期的企业,需提交延期申请等等。总之,从2009年1月1日起防火门生产企业必须执行新标准,按新标准要求进行生产,且在2009年4月30日晚必须取消所有原证书。这次型式认可换版的范围是:(钢质、木质、钢木、其他材料)防火门的A类隔热性防火门,即A1.5(甲级),A1.0(乙级),A0.50(丙级)。其他类型暂不列入认证范围。笔者认为这次换版型式认可审核的要求高,工作量大,涉及到各个方面的防火门研发工作,如:确定产品的内填充料、确定防火门产品生产结构、加强对工艺、质量控制等文件及相应的实施记录的修改制定工作等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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